商标设计_商标标识查询_商标分类45大类
利普斯公司生产可调步枪瞄准镜。一个终止的制造合作伙伴继续制造外观与Leaper相似的示波器。Leappers提起诉讼,指控其在其范围内的旋钮滚花(或纹理)侵犯其商业外观。其投诉的展品显示了许多并排的内容,如下所示。这是其范围之一:
这是被告的范围之一:
Leappers已申请联邦商标注册。这是申请标记的图纸:
申请中的标记说明为:
该标记由三维设计配置组成,适用于射箭或步枪瞄准镜或瞄准具的所有相关圆柱形调整面(即旋钮和钟)。设计以扇形滚花为标志,即:(1)圆柱调整上的高程和凹陷宽度均匀且成比例;和(2)与圆柱形调整面平行的直线、未断裂和运行。只有圆柱调整面上的扇形设计(以实线表示)构成标记;虚线所示的产品设计的其余部分不是标记的一部分,仅用于显示标记在范围或视线上的位置。
在本诉讼未决期间,申请被暂停。
地方法院在简易判决中驳回,认为原告将无法证明滚花设计不起作用。
第六巡回法院已撤销。陪审团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,滚花纯粹是装饰性的,因为原告提供了证词,证明原告不知道该滚花设计的任何功能性好处,
原告还表明,其竞争对手采用的滚花更有效,使旋钮的调整面更易于抓取(第9页)。
第六巡回法院认为,地方法院对滚花的讨论过于广泛,并且错误地认为任何提供可抓取性的滚花图案都必须是功能性的。第11-12页
恢复发现,原告现在必须显示非功能性、次要含义和混淆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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